一、 活动名称
美丽中国•放飞梦想--首届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声乐、小型器乐作品征集评奖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
(一)、声乐作品: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作品题材应围绕“同心同德,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两个率先’,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而努力奋斗”的精神进行创作,以精巧的构思和生动的语言反映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和改革开放以来江苏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要求,作品应富于时代感,歌词凝练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二)、小型器乐作品
小型器乐作品(中西乐器均可)应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小型器乐作品,作品题材、体裁、形式不限,乐队编制人数20人以内,作品时长8分钟以内。
(三)、应征作品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作品评奖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每位曲作者限报3首作品(超出数额报送无效)。
(四)、参赛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注重可听性、适于演奏,并鼓励在音乐观念、风格、技法上的创新,注重作品的艺术质量、可听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四、权益说明
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演唱、演奏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和独家拥有评奖申报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应征办法
(1)作品截稿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凭)。
(2)应征声乐作品歌谱一式八份、要求统一使用A4纸、谱面清晰,随稿附寄录音小样。
(3)应征小型器乐作品寄送清晰五线谱乐谱(独奏作品须附伴奏谱)一式八份,随稿附寄录音CD小样。
(4)作品稿件上不得署名,另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ssyyjxh.com),注明词曲作者姓名、性别、职业、详细联络方式等,并对该作品是否曾获省以上奖项,以及关于获奖作品权益的说明签字确认。未填写报名表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奖资格。应征稿件与录音小样不退,请自留底稿。
(5)凡送交稿件数量不足及在稿件上署名的作品,一律视为不合格稿件不参与评选。
(6)稿件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家协会535办公室;
邮编:210019,联系人:吴盛栗、吴芳。咨询电话:025-83572036,83572077。
六 、评奖与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各设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
一等奖1首,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首,每首奖金人民币8,000元;
三等奖3首,每首奖金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6首,每首奖金人民币3,000元;
同时颁发证书奖杯。奖金金额系税前金额,获奖者应依法纳税。
评奖: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著名音乐家担任评委。评奖
活动严格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上奖项宁缺勿滥,主办方有权根据评奖情况调整奖项。
七、宣传与推广
1、本次活动征集到的获奖声乐作品将向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主办的2014“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优先推荐。获奖的声乐、器乐作品将向省“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以及中国音协主办的专题性全国评奖比赛活动积极申报,并力争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2、评奖结果公布后,将出版获奖作品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