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的设立,旨在更好地发挥金钟奖合唱比赛的社会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和谐文化,促进两岸三地文化交流,自2007年始,每两年举办一届。
参赛范围
1.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地机关、专业院团、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解放军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各年龄段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均可按属地和系统报名参加选拔赛。
2.合唱团演员不少于45人,不超过60人。伴奏、指挥不超过5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以内。
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决赛阶段分两个轮次进行。所有进入决赛阶段的合唱团均参加两个轮次比赛。两轮比赛的分数将累计计算,最终角逐出各奖项。通过选拔赛,选拔出32个以内的合唱团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各报送单位名额见附表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报送方式
参赛合唱团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 需按分配名额(见附表1),将评选出的合唱团录像报送中国音协,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选拔。
2.参赛合唱团,需填写登记表(附件3-1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唱团成员6至8寸合照两张,指挥照片一张。
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合唱团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合唱团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 o& r1 O+ K1 b/ t4 EA、报名合唱团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CC、录像中不得显示合唱团名称及报送单位名称。光盘封面须注明合唱团名称、所录作品的曲目和时长。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H% [( y4 r1 d9 N. y9 U D* x' W,
参赛曲目及要求
选拔赛自选两首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可与决赛第一轮次曲目相同, 伴奏不能使用电声乐器和伴奏带。
(一)决赛第一轮次(演唱2首曲目,演唱时间6-10分钟。)
1. 从下列规定曲目中,任选一首作品。
《忆秦娥·娄山关》毛泽东词 郑律成曲
《祖国,慈祥的母亲》张鸿喜词 陆在易曲
《把我的奶名儿叫》黄宗英词 瞿希贤曲
《牧歌》内蒙民歌 海默填词 瞿希贤编曲
《游子情思》邵凯生词 陆在易曲
《怒吼吧,黄河》(选自《黄河大合唱》)光未然词 冼星海曲
《黄水谣》(选自《黄河大合唱》)光未然词 冼星海曲
《永世不忘》(选自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晓岭词 赵季平曲
《大青藏》孟卫东词曲
《我像雪花天上来》晓光词 徐沛东曲 孟卫东编合唱
《致祖国》(选自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任卫新词 孟卫东曲
《大江东去》【宋】苏轼词 青主曲 瞿希贤编合唱
《等你到天明》哈萨克族民歌 王洛宾整理 瞿希贤编合唱
《马兰谣》阎肃、贺东久词 印青曲
《祖国颂》乔羽词 刘炽曲
《共和国之恋》刘毅然词 刘为光曲
《十五的月亮》石祥词 铁源、徐锡宜曲 徐锡宜编合唱
《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泽东词 沈亚威曲
《在灿烂的阳光下》集体词 贺慈航执笔 印青曲
《满江红》(古曲)【宋】岳飞词 李抱忱编合唱
2. 自选一首具有专业合唱水准的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
(二)决赛第二轮次(演唱2首曲目,演唱时间6-12分钟。)
1.从下列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奖获奖合唱作品中,任选一首。
无伴奏合唱《回音壁》宋小明、刘麟词 施万春曲(金奖)
《盘歌》秦毅词曲(银奖)
无伴奏混声合唱《吉祥阳光》昌英中词曲 丹增江洋(藏文审译)(银奖)
无伴奏合唱《风》周娟词曲(铜奖)
混声无伴奏合唱《归园田居》陶渊明(晋) 徐坚强曲(铜奖)
《水母鸡》牟洪恩词 牟洪恩、刘晓耕曲(优秀奖)
《引子与托卡塔》杨鸿年曲(优秀奖)
《天路》屈塬词 印青曲 鄂矛编合唱(优秀奖)
无伴奏混声合唱《草原夜色美》白洁词 王和声曲(优秀奖)
《慕士塔格》瞿琮词 李屹曲、罗新民配器(优秀奖)
《撒里啰》杨晓萍词 刘晓耕曲(优秀奖)
无伴奏女声合唱《生命之花》——孩子啊!你降生在天摇地动的时候 王德清词 杨晓忠曲(优秀奖)
《童谣-劝学歌》王宁根据民谣编撰 王宁曲(优秀奖)
《战车夜行》刘国建、刘明法词 楚兴元曲
(优秀奖)
《羊角花开》柴永柏、孙洪斌词 易柯、陈万曲 (优秀奖)
2.自选一首外国经典合唱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两轮次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两轮次在规定时间内,演唱净时间不得少于6分钟,如少于6分钟,取消比赛成绩;第一轮超过10分钟,第二轮超过12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自选曲目不涉及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等次奖拟评选出15个,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7个(各奖项可有空缺),奖金分别为10万、5万、3万元。
七、比赛日期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决赛拟于2014年9月18-2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12室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郭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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