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关于“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文艺作品征集方案
2014-02-11  来源:  浏览:4958次

一、活动主旨

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开展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将江苏人民在“两个率先”的征途中寻梦的理想、追梦的奋斗充分表达出来,以便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从而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作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设活动组委会,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设作品评审组,邀请相关艺术门类专家担任。

四、作品征集

1、作品形式:作品内容不限,表现形式为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微型小说、歌曲、微电影、曲艺、舞蹈、摄影、民间文艺。

2、征集时间:2014615日—2014630

3、作品要求:

1)诗词、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微型小说、民间文艺以文字形式(打印稿)。

2)摄影作品以图片形式,不小于 12寸。

3)其它作品以音频、视频(MP3\WMA\MPEG等)格式,歌曲附歌词,曲艺需出字幕。

每件作品一式五份。

4、作品数量:不限

5、邮寄地址:

“歌曲、微电影、曲艺、舞蹈、摄影、民间文艺 ”——分别投寄:江苏省文联音乐家协会、省电影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歌曲请邮寄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535办公室

“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微型小说 ”——分别投寄:江苏省作家协会《扬子江》诗刊、《雨花》杂志(南京市梦都大街 50号)

邮寄信封上注明“征稿”字样。

五、作品奖励

1、奖项设置:设等级奖,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2、作品展示:入选作品将由主办方优先推荐参加评奖、刊登、省内出版和省级以上活动选用等。

六、其他事项

1、作品征集活动由各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由各地文联、作协具体落实,并负责归口报送。

2、参赛作品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要切合中国梦的主题和江苏实际,展示江苏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时代风采。

3、参赛作者须保证自己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附版权声明),并提交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4、活动解释权在江苏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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