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转发关于举办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的通知
2020-06-30  来源:  浏览:5614次

各设区市文联、音协、各有关院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音乐创作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音乐作品创作人才,推动我省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
    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是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的我省音乐最高奖项。此次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音乐奖”音乐作品及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的主旨是为了推动江苏音乐创作水平的提升。
    本次征集活动的声乐作品和小型器乐作品,作品要求以新创作为主,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的统一;此次活动以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建党100周年、完成“十三五”规划为主题,基调积极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
    参评的音乐理论研究、评论文章应紧扣时代主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围绕国内外重大文艺思潮、文艺动向、重点艺术作品的创作、重大文艺项目的实施、重要文艺活动的开展及时地进行评述、宣传,对引导文艺创作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请各设区市文联、音协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加以落实。

 

附件:

1.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方案

2.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报名表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

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

征集评奖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20江苏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作品应为本省作者作曲(词作者不限)的作品。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

(二)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要求

1、声乐作品:应为2017年6月1日以来创作的声乐作品,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等均可),歌词凝练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1)作品应歌颂党、祖国和人民、弘扬时代主旋律,应以精巧的构思和生动的艺术语言反映江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所作的努力,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及对未来的向往,富于时代感。

(2)作品应表现2020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中华儿女风雨同心、共克时艰,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汇聚的强大精神力量;展现广大医务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响应党的号召,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面貌;讴歌战“疫”中涌现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

2、小型器乐作品:中西器乐曲均可,应为2017年6月1日以来创作的小型器乐作品,作品题材、体裁、形式不限,小型器乐作品乐队编制人数20人以内,作品时长8分钟以内。

3、应征作品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作品评奖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每位曲作者限报3首作品(超出数额报送无效)。

4、参赛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注重可听性、适于演唱、演奏,并鼓励在音乐观念、风格、技法上的创新,注重作品的艺术质量、可听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三)音乐理论要求

1、音乐理论征集范围为2017年6月1日以来正规出版的音乐理论著述、著作和正规刊物发表的音乐理论评论文章。

2、参评的音乐理论著述、著作和音乐理论评论文章应紧扣时代主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围绕国内外重大文艺思潮、文艺动向、重点艺术作品的创作、重大文艺项目的实施、重要文艺活动的开展及时地进行评述、宣传,对引导文艺创作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参评,不能单册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虽丛书是共同主编但分册的作者不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4、论文集参评,其中的论文不得单独申报评奖。音乐作品集不可参评,但其中有关音乐理论研究论文和音乐理论评论文章可参评。

四、权益说明

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演唱、演奏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和独家拥有评奖申报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应征办法

1、应征截稿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凭)。

2、应征声乐作品歌谱一式十份、要求统一使用A4纸、谱面清晰,附录音小样。

3、应征小型器乐作品寄送清晰五线谱乐谱(独奏作品须附伴奏谱)一式十份,附录音小样。

4、作品录音小样请报送至:jsyxhd@163.com,音频限mp3格式,文件名请按“声乐作品(器乐作品)-曲目名称-作曲者”格式命名。作品录音小样也可随曲谱一起寄来,限u盘。

5、作品稿件上不得署名,另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江苏省音乐家协会.com),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络方式等,并对该作品是否曾获省以上奖项,以及关于获奖作品权益的说明签字确认。未填写报名表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奖资格。应征稿件与录音小样不退,请自留底稿。

6、凡送交稿件数量不足及在稿件上署名的作品,一律视为不合格稿件不参与评选。

7、音乐理论参评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江苏省音乐家协会.com)。理论研究论文和艺术评论文章需报作品原件 1 份,复印件一式10份;著作类参评作品需提交原作 5 部;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理论研究和评论文章,需报 1 份外文原件和一式10份的中文译文;外文音乐理论研究著作除报 5 部原件外,需同时提交一式 10 份中文摘要。

8、稿件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家协会415办公室;

邮编:210019,联系人:吴芳。咨询电话:025-83572077。

六、评奖与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设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和音乐理论三类。声乐作品类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小型器乐作品和音乐理论类评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颁发证书和奖金。

评奖: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著名音乐家、音乐理论及评论家担任评委。评奖活动严格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上奖项宁缺勿滥,主办方有权根据评奖情况调整奖项。 

七、宣传与推广

获奖的声乐、器乐作品和音乐理论、评论文章将向省“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以及中国音协主办的专题性全国评奖比赛活动积极推荐申报。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



附件2: 2020江苏省文艺大奖·音乐奖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音乐理论征集评奖活动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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