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紫金合唱节
转发“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2019-04-18  来源:  浏览:6681次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打造唱响美好江苏的精品力作,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面向全国征集创作出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宣传江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彰显江苏人民精神风貌的原创优秀歌曲作品。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内容和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应征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声乐作品,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作品应歌颂党、祖国和人民,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江苏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对未来的向往。构思精巧,歌词凝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3、应征作品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作品评奖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之内。每位曲作者限报3首作品(超出数额报送无效)。

4、应征作品应注重思想性、艺术性、专业性和时代性相统一,鼓励在音乐观念、风格、技法上的创新。

四、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截稿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2、应征作品歌谱一式十份,要求统一使用A4纸,谱面清晰,附录音小样。

3、作品录音小样请报送至:jsyxhd@163.com,音频限mp3格式,文件名请按“曲目名称-曲作者”格式命名。

4、作品稿件上不得署名,另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ssyyjxh.com),注明词曲作者姓名、性别、职业、详细联络方式等,并对该作品是否曾获省以上奖项,以及关于获奖作品权益的说明签字确认。未填写报名表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应征资格。应征稿件与录音小样不退,请自留底稿。

5、作品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家协会415办公室;

邮编:210019,联系人:吴芳。咨询电话:025-83572077。

五、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设:

优秀作品奖5首,每首奖金人民币20,000元;

作品奖5首,每首奖金人民币10,000元;

同时颁发证书。奖金金额系税前金额,获奖者应依法纳税。

2、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著名音乐家担任评委。评奖活动严格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上奖项宁缺勿滥,主办方有权根据作品报送和评奖情况调整奖项。

六、宣传推广

本次征歌活动将成立组委会,所征集作品将由组委会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点进行立体式宣传展示。

七、相关说明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附件:“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评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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