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文联,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定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10日举办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节以全省联动的形式,以“唱响中国梦·为时代放歌”为主题,进一步提升江苏合唱艺术水平,促进江苏合唱事业发展,鼓励合唱作品创作,展现江苏人民精神风貌,推动江苏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做好比赛的各项筹备工作,使本届合唱节影响更广泛、成果更丰硕。
1.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方案
2.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比赛方案
3.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4.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比赛报名表
5.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比赛参赛团队成员登记表
6.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
附件1
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唱响中国梦·为时代放歌”为主题,充分体现时代性、艺术性、群众性、创新性,进一步提升江苏合唱艺术水平,促进江苏合唱事业发展,鼓励合唱作品创作,展现江苏人民精神风貌,推动江苏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架构
活动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和省文联共同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承办,省演艺集团、省广电总台、江苏大剧院、省音协合唱联盟协办。
三、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
充分体现合唱节专业性、艺术性,突出世界顶级合唱艺术展示。邀请境内外顶级专业合唱团,演唱不同风格的经典合唱作品以展示高水平的合唱艺术。让合唱节参与者在欣赏优秀作品的同时,从中吸取丰富的合唱艺术营养,促进全省合唱水平的提升。
时间:5月26日
地点:江苏大剧院音乐厅
(二)专场演出
时间:5月27日至28日
根据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拟请3-5支优秀中外合唱团队举办合唱专场演出,组织3-5支优秀合唱团队进行专场惠民演出。让合唱节目走进街道、社区、高校、企业,让合唱艺术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喜爱的艺术形式。
(三)培训研讨
以“合唱艺术与大众生活”为主题,举办全省合唱指挥培训班,邀请著名合唱指挥为全省合唱团指挥作合唱指挥艺术的培训讲座,以提高基层合唱团指挥的整体水平。
时间:4月中旬
地点:省文联艺术剧场
(四)比赛安排
合唱比赛按少儿组(童声、少年)、成人A组、成人B组分类,分初赛、复赛与决赛进行。其中,初赛于4月中旬至5月上旬在各地举行,由各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其中,省直和驻宁高校初赛组织工作由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分别负责);复赛、决赛于6月3日至6月9日(暂定)在南京举行。
(五)合唱作品征集评选
以畅想中国梦、喜迎十九大、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为主题,以抒写江苏精神,展现地域文化为题材,采取委约和征集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省词曲作者征集合唱作品。最终评选出优秀作品奖6首,作品奖6首。
(六)闭幕式
由颁奖和获奖团队展示汇报两部分组成。演出以“唱响中国梦·为时代放歌”为主题,通过演出现场台上台下合唱团队的互动,体现出团结、奋进和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抒发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建设美好新江苏的火热情怀。
时间:6月10日
地点:江苏大剧院音乐厅
四、宣传推广
1、4月上旬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在音乐周报、人民音乐、文艺报、文化报和省音协网站刊登紫金合唱节相关信息。
2、5月上旬在省内各大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进一步扩大江苏紫金合唱节的品牌效应,体现新江苏的文化实力和全省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3、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实时网络直播。
附件2
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比赛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省演艺集团、省广电总台、江苏大剧院、省音协合唱联盟
特别支持:中国音协合唱联盟
二、参赛对象
本次合唱比赛分三大组别:少儿组(童声、少年)、成人A组、成人B组。
1、少儿组(童声组):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省内儿童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少儿组(少年组):年龄在13至17周岁的省内儿童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2、成人A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不少于20人)。
3、成人B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不少于20人)。
三、参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节点为:
初赛:各市和省属单位5月9日前通过初赛完成选拔。5月15日前,各市报送3支队伍,省属单位和驻宁高校各报送5支队伍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不接受各合唱队单独报名)。
复赛:6月3日至6月7日在江苏大剧院音乐厅举行,根据报送情况确定比赛场次。复赛报名时须提供参赛队演唱曲目的完整合唱谱一式10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合唱团简介及合唱团演唱照片电子版2张。
决赛:6月8日至9日
(1)报名地点:
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彤、吴芳
联系电话:025-83572076、83572077
电子邮箱:jsyx001@126.com
邮编:210019
四、参赛曲目
1、复赛与决赛每轮比赛均各演唱两首曲目(复赛自选两首曲目,决赛曲目一首为组委会推荐曲目、一首为自选,可与复赛相同)。曲目应选择艺术性较强、能显示合唱团艺术水准、内容以讴歌新时代,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建设美好新江苏情怀的作品。曲目如涉及政治、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2、复赛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决赛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演唱风格、表现方式不限。
4、决赛规定曲目将于4月下旬在省音协官网(www.江苏音协.com)公布。
五、参赛要求
1、各轮比赛均不使用音响设备,伴奏、指挥人数不超过5人。
2、比赛允许各合唱队外聘指挥,但每轮比赛时每一位指挥只能指挥一个合唱队。
3、参赛的合唱团员必须是非职业歌手,比赛中各团团员不得跨团比赛。各团报名时需附参赛团员名单(见附件5)。
4、初赛时各团队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市、各单位承担。大赛组委会只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团队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
5、对于严重违反比赛规定的团队和个人,由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六、比赛评选
1、由全国和本省音乐界专家、知名文化媒体记者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2、设监审组对比赛中产生的分歧及评分争议进行公平公正的仲裁。
3、聘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参与监督公证。
七、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每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演唱奖若干名。
2、本届比赛设优秀组织奖6名,组织奖若干名。
3、本届比赛另设优秀指挥奖3名,优秀钢琴伴奏奖3名。
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奖项设置。
附件3
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省演艺集团、省广电总台、江苏大剧院、省音协合唱联盟
特别支持:中国音协合唱联盟
二、作品要求
1、报送作品应为本省作者作曲(词作者不限)的合唱作品。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
2、2013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内容以歌颂党、祖国和人民、弘扬时代主旋律的歌曲作品(南京大屠杀祭奠8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新四军成立80周年、喜迎党的19大召开)。
3、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4、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江苏省音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三、报送办法
1、作者须提交应征作品歌谱,一式十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并隐去作者姓名。填写《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见附件6),附录音小样。
2、作品录音小样请报送至:jsyxhd@163.com,音频限mp3格式,文件不超过10MB。文件名请按“合唱作品-曲目名称-作曲者”格式命名。(无录音小样不得参选)。
3、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三首(超过报送无效);
应征参评的乐谱与录音小样恕不退还。
4、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415室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210019 联系人:吴芳 电话:025-83572077
四、评选及推广
1、邀请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有作品参选者不担任评委。
2、本次评选将评选出6首优秀作品奖、6首作品奖给予奖励。
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及评奖情况调整奖项设置。
附件4
附件5
附件6